近日,住建部公布2018年第一批申请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。其中,有127人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。
●“社保不合格”或“无社保证明”的有74人,占到61%;
●“一人在两个单位注册”(挂证)的有40人,占到35%;
●另有4人,既存在“社保”问题,又存在“挂证”问题。
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完善了注册人员信息后,一人多企注册的情况,很容易被查寻出来。本次不通过中,社保问题也是突出问题,与“一人多企”成为注册不通过的“拦路虎”。
对“社保”要求高么?
2017年10月,住建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《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》的通知(建市监函[2017]51号),大大简化了监理工程师在注册时所需提供的资料。比如,明确取消了对身份证明、学历证书、工程业绩等证明材料的要求。
申请初始注册需在网上提交下列材料:
1.本人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》;
2.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(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);
3.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扫描件。
很明显,对社保的要求其实并不高,只需要“近一个月”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。
建造师注册,有社保要求么?
那么建造师在注册时,有社保方面的要求么?
根据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53号)第十一条规定,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:
(一)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;
(二)?资格证书、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;
(三)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;
(四)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,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。
2017年7月,住建部公布了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将该部分内容修改为:
(一)注册建造师注册申请表;
(二)身份证明;(编者注:去除了“资格证书、学历证书”。)
(三)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关系有效证明;(编者注:并没有明确要求提供“社保证明”)
(四)逾期申请注册的,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。
无论是现行规定,还是《征求意见稿》,在初始注册时,都没有明确提出必须提供相应“社保”证明。
不过,有专家认为在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初始注册中加入社保要求,是理所当然,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确定是否在注册单位真正工作。究竟是否有社保要求,还得看正式稿的发布。
同时,住建部在《征求意见稿》第十八条,新增一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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